田径字[2007]193号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田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27日修改)
报名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育院校宣教处、训竞处
田径中心 岗位培训 通知
训练部 孙莹 2007-9-14
田径字[2007]193号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田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育院校宣教处、训竞处:
教练员岗位培训是教练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练员执教能力的重要途径。经研究,定于今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举办全国田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选派符合条件的教练员按要求报名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项目:
径赛、竞走项目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2007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委托上海体育学院承办并具体负责。培训时间分为三个阶:
1、10月15日至11月2日为函授(自学)时间
2、11月4日至12月4日为面授时间
3、12月5日至12月30日为自学时间
田赛项目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2007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委托北京体育大学承办并具体负责。培训时间分为三个阶:同上(径赛、竞走项目)。
二、报名条件:
年龄在55岁以下,未经过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现职高级教练员;年龄在50岁以下,获得中级教练员职称两年以上,并有一定工作实绩的在职教练员以及直属体育院校及其附属竞技体校的教学训练人员。教学专业系列人员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证书。
三、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须按项目分类填写《全国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田赛项目报名表》、《全国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径赛项目报名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训练部和办班单位(田赛项目报北京体育大学,径赛项目报上海体育学院)。
教练员应根据自己执教的专项报名参加相应的培训班,报名表中的项目栏要填写具体项目,如短跑、跨栏、铁饼等;任职时间使之担任中级或高级教练员职务的时间。
四、录取办法:
由办班单位按照全国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要求择优录取80-90名学员(田赛、径赛各40-45名),并下发录取通知,同时报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备案。
学员被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办班院校缴纳学杂费办理入学手续,然后进入自学阶段,并需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没有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面授阶段必须持办班院校入学通知书报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须报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备案。
五、教学内容:
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进行,并适当安排部分补充教学内容。
六、经费: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体科字[2001]153号)规定,学员的伙食费、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每人交学杂费1000元。
住宿费:北京体育大学:每人每天90元(住宿费)
每人每天30元(伙食费)
上海体育学院:每人每天80元(住宿费)
每人每天30元(伙食费)
七、联系地址、电话:
(一)北京体育大学(田赛项目)
地址: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话/传真:(010)62962483
(二)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径赛项目)
地址:上海市清源环路650号,邮编200438
电话/传真:021-51253200;
联系人:陈兰英
(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训练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3451 传真:(010)67140801
附件:1.全国田径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田赛项目报名表和岗位培训班径赛项目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田径中心 岗位培训 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07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