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北京体育大学,各有关体育学院、田径俱乐部:
目前,各单位的网络数据提交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顺利的完成2008年度田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注册费用
1、新注册和续签运动员每人交纳20元注册费;确认运动员无需交纳注册费。
2、冠名注册的单位须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并交纳冠名费5000元。
各单位请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有关费用汇至田径中心账户。
开户名: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帐号:7112210189800001070
开户行:中信银行崇文支行
二、参赛凭证
1、2008年田径项目全面取消注册证参赛办法,凡2008年度田径注册运动员(包括新注册和确认运动员)均须使用参赛卡参赛。该参赛卡为一次性办理,若卡片遗失,补办费用为每人每张100元,补办程序与注册证补办程序相同。目前,我中心已将参赛卡制作业务委托于北京中体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参赛卡制作费用汇至该公司账户,参赛卡制作费为每人每张25元。
开户名:北京中体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0601000103000005835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昌平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96
2、参赛卡将由我中心一次性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参赛卡发放之前进行的全国比赛,确认运动员凭注册证参赛,新注册运动员凭身份证参赛。
三、其它注意事项
最近,我们陆续收到各单位寄来的协议书,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今年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1、协议书不能有任何修改,否则不予以办理。
2、未满16岁运动员(即92年出生运动员)在签订协议书时一定要有监护人和运动员本人的签字和指纹印。
3、所有的材料必须在1月15日之前寄到田径中心,逾期则不予以办理。
4、各单位在田协注册系统提交的数据必须与总局网络注册系统提交的数据一致,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注册资格。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